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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庭夫妇没持股能规避追责吗(张庭夫妇是不是传销)

综合

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、实际出资人的关系!

1.我国有隐名股东的相关规定,但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分析意见,就现有情况来看,很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的隐名持股,也就是姨夫可能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持有那个股票,于是他就让你姐夫持有。2.网络上查询到的资料作为证据是可以的,但是证明效力相当低。对于这个案子来说,法院完全可以不认定网络上查到的证据的真实性。因为之前你姐夫已经撤诉,现在不是上诉,而是由你姐姐这边直接起诉离婚。至于把握那是要看证据的,证据够了,就有把握,证据不够那就没把握。因为我没有见到任何材料,所以暂时不能更进一步的回答你的问题。3.如果真的是规避的法律的,那对方很可能在可以流通的时候快速的套现或者转移股份。如果你们去证监会之类的机构投诉,对你们没什么好处,因为按照相关规定,离婚一般能分得一半的财产,如果你们就把那股票当做是你姐夫的,那你姐姐很可能可以分到一半的股票,那样的情况应该更有利些。4.除非有证据证明他们两之间有约定,由你姐夫持有股票,而实际的股票所有人是姨夫,同时还要证明姨夫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持有那个股票。但是就像我和你说的那样,证明这个对你们反而好处不大,不如直接离婚分一半股票,那样利益更大些

有限责任公司超出注册资金的债务是否需要股东

展开全部您好!请您完整描述您的问题。有限责任公司超出注册资金的债务一般不需要股东承担,但股东有过错可能需要承担。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,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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